昨天juasm在家裡看到政論節目談到近日吵得沸沸揚揚的議題─「廢除死刑」,juasm有了一些些的感觸… …。
台灣的刑法對於犯下滔天大罪、十惡不赦的重大刑犯,總是採取自首及認罪刑責從寬的寬宏大量。於是乎只要是犯下了人神共憤、天理難容的重大刑案之犯罪人,事後於法庭上「表示」懺悔,或是事後向被害家屬下跪抑或對新聞媒體展示一些悔意,那麼即有機會獲得刑責的減免。而且於服刑期間,若「表現良好」,則有可縮減刑責的機會。
原本對於自首及認罪刑責從寬的良政,很不幸地於近年來卻被聰明的狡猾之徒所善用。所以,現在有些重大刑犯也有樣學樣,只要對著媒體鏡頭放聲大哭或是對被害人家屬兩膝下跪,即有機會搏得「嫌犯已深表懺悔」的美名。接下來,只要在法庭上再如法炮製一次,那麼就更有機會達到諉過的目的了。於獄中如果再「表現良好」,那麼可能就不用被關太久,即可凱旋出獄了。
但是對於被害人的家屬而言,這是何等的第二次傷害、第三次傷害、第四次傷害… …。對於歹徒以凶狠之手法處決被害人之家屬而言,原來循規蹈矩的老百姓的性命,竟然是如此的不值錢。被害人一生的命比不上歹徒區區的幾年徒刑。被害人一生的命,竟然比不上歹徒於事後所表示的懺悔。被害人一生的命,竟然會敵不過對於重大刑犯之溺愛與保護。至於被害人家屬,不但得忍受失親之慟,沒想到竟然還得被強迫或是半強迫地「包容」對於被害人被歹徒凶殘地殺害、分屍、姦殺、活埋、撕票… …等等可怕的真人虐殺。如果被害家屬拒絕原諒歹徒之「悔意」,被害人家屬還得背上不懂得「放下」、心中仍有「恨意」的莫須有罪名。原來,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最大的罪過,就是沒有辦法讓歹徒完全的脫罪。原來,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最大的罪過就是沒有辦法使歹徒免於「人權被道義所迫害」。
如果以後大家走在路上很不幸地被歹徒搶劫了,大家不要感到憤怒。因為「誰叫你帶錢出門了?」如果以後大家出門很不幸地被歹徒所殺害,大家不要感到難過,因為「誰叫你被歹徒遇到了?」如果以後不論男女被被歹徒強暴了,大家也不要感到悲痛。因為「誰叫你勾起歹徒的慾望?」所以,以後我們要隨隨時時地懂得「自我反省」,要懂得「包容」重大刑犯。不然的話,我們就是「心中有仇恨」、「沒有辦法將心比心」。
大家是否知道鄰國日本是如何對待死刑犯的?他們沒有像台灣這麼「有容乃大」、「大人大量」,對於死囚於受刑前還可以吃一頓飯、打麻醉。日本的死囚是用「絞刑」,不必浪費納稅人的錢去打給他們打麻醉針,也不必發到納稅人的錢去給死囚買子彈。死囚一上吊,所有的恩恩怨怨就結束了。但是所有的恩怨真的是結束了嗎?被害人的家屬能夠忘掉失去自己親人的痛嗎?被害人家屬能夠忘掉對被害人含辛茹苦地栽培與百般地疼愛呵護嗎?被害人本身真的情願自己的生命竟然是被歹徒兇殘地提前結束嗎?被害人往生後果真能夠甘心、瞑目?西洋有一句諺語說的很好:「To err is human; to forgive is divine.」(「犯錯是人之常情;而原諒別人是神之聖行。」) 我們所知道的,神只有幾位而已,但是我們台灣卻有這麼多的善心人士要被害人家屬當神。那麼,請問,誰最有資格當魔?誰最有資格當鬼?誰最有條件當閻羅王?

以下為新聞節錄提供給大家參考:
盧映潔原諒死刑犯卻告網友 周玉蔻痛批:偽善!(2010/05/16 00:01)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http://www.nownews.com/2010/05/16/91-2603628.htm
日前中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盧映潔不滿網友罵她「腦袋有洞」,要求31名網友道歉,否則將告公然侮辱。如此的行為,遭到15日晚間的政論節目大加撻伐,不但主持人以「有心胸原諒死刑犯,卻沒心胸寬恕網友」作為開場引言,資深媒體人周玉蔻更痛批「偽善」。
現任中正大學法率系副教授,擁有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學位的盧映潔,日前參與公視「爸媽囧很大」節目錄影,討論死刑廢除與否的議題。站在贊成(廢死刑)立場的她,舉某性侵死刑犯為例,指被害少女都因半夜逛網路聊天室,受凶手邀請赴約,被帶往甘蔗園性侵得逞,「想問各位爸媽,你小孩晚上有沒有起來上網?為什麼三、四點不睡覺跟陌生人出去,你們都不知道?」
雖著節目片段被大力轉貼,這番言論讓不少網友認為,盧映潔教授暗指少女被害是咎由自取,甚至將錯推往被害者家屬身上,因此在論壇、臉書、PTT等處對她多加批評,發表「腦袋有洞」、「這樣也能當副教授,學生前途堪憂」、「她八成有迷戀犯罪症」等帶有諷刺、批評、謾罵意含的言論。
盧映潔事後在臉書上表示,當天她的發言其實有被製作單位加以剪接,她想要討論的是犯罪背後的動機,表達我國人民不願深入思考以及解決犯罪背後成因,只會用最簡單的報復方式處理問題。因此,她向多達31名網友要求道歉,否則提告。
該事件以新聞報導後,就連15日晚間的政論節目都就此問題進行討論,主持人以「有心胸原諒死刑犯,卻沒心胸寬恕網友」作為開場引言,曾為法官、現為律師的莊秀銘在節目上認為,盧映秀在評論他人後,應要有接受評論的氣度,而且身為法律系副教授,卻憑恃自身的法律知識來恫嚇他人,實在是不可取。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更表示「自己就算冒著被告的危險」,也要說「盧映潔教授才是真正的偽善!」她指出,盧映潔挺廢死,呼籲大家原諒死刑犯,卻對罵她的網友反應這麼大。接受該節目call out的被告網友則表示「我決不道歉」。
另外,網路上也有人爆料指出,有「被告」不過是轉貼相關新聞,並表示自己有打電話到中正大學,希望學校能重視此事,卻接到盧副教授的簡訊,寫著「你再這樣不理性,依犯罪後態度的量刑,連要給緩刑都很難」。還有網友表達聲援被告之意,也同樣收到「道歉通知」。
而面對在新聞報導後,反招來更多謾罵與反對的盧映潔副教授,委託ID為「owllie」的學生,在PTT發表了一封公開聲明,並被宅神朱學恆在政論節目公開,全文如下:

舉華仔的例子是因為我看到這樣的犯罪的發生是有防止的機會,也就是犯罪的防治有些像醫學上在講,預防勝於治療,犯罪的預防勝於事後的懲罰。
德國2008年3月斯圖加特旁的小鎮發生德國第二件中學校園痛的濫殺事件,就在我以前讀書的杜賓根附近。我2008年6月又到德國杜賓根,看到整個邦仍然餘悸猶存。
但是所有的討論都不是在指責中綴這位17歲的少年,沒有人叫他該死。而是他們努力的去發掘他為什麼會做出如此舉動的原因在哪?家庭功能欠缺,無法適應校園生活、人格壓抑乃至於沈迷暴力電玩。所以他們開始整頓暴力電玩遊戲的銷售方式、在中學校園增加心理諮商輔導人員、檢討中學教育的學習情形等,希望不要再有另外一件校園濫殺。
我舉華仔的例子,是很感慨如果有機會其實這樣的連續犯罪應該可以不要發生,你們難道不能體會,我們讀犯罪學的人最希望的就是不要有犯罪的發生、不要有人被害。
華仔以及被害少女,背後都有著家庭功能欠缺、沒有人可以好好引導其人格培養的狀況,我會覺得我們每一個人是有義務,如果你有機會碰到走向逆途的年輕人,應拉一把。應該沒有一個人出生就是惡魔、就註定會犯罪。犯罪的問題是教育以及社會的問題,若不思問題的處理,只會讓犯罪不斷的發生,使人不斷的被害。
嚴刑峻罰就會讓人以為已經對犯罪問題有所處理,而忘記去探討真正的犯罪原因。就像你們許多人以為把一個變成惡魔的人消滅掉,社會就會長治久安。殊不知若不去面對這個人的犯罪原因而思考如何處理,下一個你們口中的惡魔會繼續形成,繼續有人被害。
我沒有立即提告,而是在發現後花了很多筆墨及時間跟這些網友溝通,有人理解後有道歉或言論已較理性,但有些人仍無改變之意。你們不了解最近主張廢死的人所遇到的死亡或姦殺威脅。台灣人民有許多不理性,這個問題需要處理。而且我已說道歉及捐款公益團體即會撤告。
其次,因為根本不知道你們這些網友的身份,我要連要探討你們犯罪的原因都無從探討起,所以才要提告,讓警方去查到身份後,我會想辦法去向你們的父母或親友或上司了解一下你們這些人的人格與行為舉止,並想一下如何讓你們理解言論自由的界限及預防你們再犯的方法。要發表言論就要以自己的名義為之,不要匿名躲在網路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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